河池市农业局
关于开展河池市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农业局:
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《关于积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》(农质安发[2008]14号)文件要求,为了摸清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情况,经研究,拟在我市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请各县(市、区)积极组织开展本市区域内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。
2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表电子文本请到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(http://www.aqsc.gov.cn/)地理标志专栏或河池市农业信息网(http://www.hcny.gov.cn/)业务信息栏下载。
3、各县(市、区)请于2008年8月5日前填写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表,报送河池市农业局综合信息科,在普查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也一并报送。联系电话:2562258;电子邮箱:hcnyj@163.com。
河池市农业局办公室
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